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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-2022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规定,2021—2022学年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 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已经开展,现就我所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 

一、名额分配

我所优秀学生名额为:三好学生22名,优秀学生干部3名,三好学生标兵1名,优秀毕业生2名。 

二、评选方式

由研究所各年级、研究组和学生会共同推荐学生参评优秀学生。 

1.“三好学生”评选。由各年级按分配名额进行民主评选并推荐候选人,各年级将申请表提交至各年级班长处,由班长组织各年级评选,班长在规定时间将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(排序)和申请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办。
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。由学生会、各年级班长组成评选小组进行民主评选并推荐,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;由学生会组织评选,学生会主席在规定时间将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(排序)和申请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办。

3.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。由学生本人自荐,向研究生办提交申请表,由评审小组进行评选。

4.“三好学生标兵”从“三好学生”中推荐产生,由评审小组进行评选。

三、工作程序 

1.2022410日前:参评“三好学生”评选的同学,向班长提交材料;参评“优秀干部”评选的同学,向学生会提交材料;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的同学,向研究生办提交材料。(附件:各类申请表)。

2. 2022412日前: 各年级班长、学生会主席提交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名单和申请表(含纸质申请表;受到疫情影响可以先交电子版

3.2022412-20日:由研究生办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议工作,确定初选结果名单。

4.2022420日之前:对初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。

5.2022425日前:初选结果名单上报国科大备案、申请。 

 

上海巴斯德所 研究生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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